婚礼上9女遭“兄弟团”侵犯 婚礼猥亵案6人获刑

熱度294票  瀏覽7次 時間:2011年10月10日 09:32

■《婚礼上,9女遭“兄弟团”侵犯》新闻追踪

南方网讯 记者杨秀伟 通讯员阮锦平 今年2月12日新会区一场婚礼中发生新娘“姐妹团”遭猥亵事件(南方都市报江门读本2月25日报道),新郎“兄弟团”6人涉案被捕。日前新会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6人行为均构成强制猥亵罪,决定对其分处8个月至1年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。

该事件开始被部分人仅看作闹洞房陋习,有受害者称其母亲甚至劝其息事宁人,而4名受害女子则认为事涉违法犯罪,遂到新会河南派出所报警。在派出所,涉案男方人员没有第一时间道歉,而提出给几百元赔偿了结此事,引起报警女子更大愤怒,通过网络披露此事,呼吁将这些“兄弟团”人员绳之于法。

警方最终决定刑事立案,并认定“兄弟团”8人涉案,检察机关对其中6人提起公诉,另有2人陈某恩、叶某强则未归案。新会区法院审理查明,该6名被告人在今年2月12日下午1时许,陪同新郎叶某宝到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某住宅迎娶新娘黄某盈,乘屋内人多混乱之机,将新娘多名女友分别挤压至厕所和房门后,强行抚摸上述被害人的乳房。

法院认为,6名被告人采取暴力手段强制猥亵妇女,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。鉴于被告人叶某全、叶某培、叶某球、叶某良、叶某胜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在庭审时能自愿认罪,可从轻处罚;被告人冯某堂在犯罪后能自动投案,在一审判决前能如实供述,认定为自首,可从轻处罚。法院决定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叶某全有期徒刑1年1个月,判处被告人叶某培、叶某球、叶某良、叶某胜各有期徒刑一年,判处被告人冯某堂有期徒刑8个月。

闹洞房的陋习是否该清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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